近日,美國紡織服裝和鞋協會發布第17版限用物質清單(RSL),共羅列了12類超過250種服裝、鞋類和成品家紡產品禁用或限制使用的物質。反映了各國對服裝、鞋類和成品家紡產品中禁用或限制物質管控法規或法律的新增或修訂。本次發布的版本相對第16版而言主要有以下變化:
1. 對芳香胺類物質的測試方法進行了更新;
2. 根據歐盟POP法規的修訂案 (EU) 2015/2030,阻燃劑物質新增對短鏈氯化石蠟 (SCCPs)的限量要求:物品中限量0.15%,物質及配制品限量0.1%;
3. 金屬類物質新增歐盟REACH法規附件XVII對鉛的限制要求:總鉛500ppm,釋放量≤0.05g/cm2/h或0.05μg/g/h;
4. 新增皮革中甲醛的測試方法GB/T 19941-2005;
5. 鄰苯類物質新增一項SVHC要求:CAS;68515-51-5,68648-93-1(鄰苯二甲酸二 (C6-C10)烷基酯;(癸基,己基,辛基)酯與1,2-鄰苯二甲酸的復合物;以上兩個物質只有在鄰苯二甲酸二己酯(EC201-559-5)含量≥0.3%時,才被判為SVHC物質)。
除此之外,本版RSL還對雜項進行了多項刪除,同時將舊版本的附錄I、附錄II和附錄III進行了修訂和重組,新版本中現在只有附錄I(有報告要求的法規) 和附錄II(有標簽要求的法規)。
美國市場是柯橋區紡織品出口的主要市場。據統計,去年我區出口美國紡織服裝化纖產品共計6.5億美元,居全區產品出口第二大國。
“在當前嚴峻的出口形勢下,面對國際市場政策變動,出口企業應積極應對,保持市場競爭力,搶占先機開拓市場。”紹興檢驗檢疫局柯橋辦事處有關人員提醒,相關紡織服裝出口企業要密切關注美國對紡織服裝相關法規附件及新要求,對原輔料質量進行嚴格把關,不斷改進生產工藝和測試方法,確保出口美國的紡織服裝產品不因質量安全問題被通報或召回,減少自身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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